第九十三章:占城商人(1 / 2)

金兰港。

几个布巾缠头,身穿纱笼的占城商人围在码头前,低声议论。

谈到占城割土苟安,沦为附庸时,他们垂头丧气。

谈到奇珍异宝,生意往来时,他们兴高采烈。

这群商人的经济实力超过了走街串巷的小贩,却远不到上大明与下南洋的实力,但他们同样有十分敏锐的商业嗅觉。

在宋洲与占城签订《金兰协议》后,这群商人便载着货物,驾着小船,前来金兰港售卖。后来,他们发现金兰港出现了大明的丝绸瓷器,宋洲的玻璃镜子。于是,他们又开始在金兰港进货,将这些商品销往占城、真腊、暹罗等国。

左手作为金兰地区的负责人,对这些商人持欢迎态度,不光在税收上减免,还在港口码头边划出一块土地修建房屋,租给外来商人经营居住。

等了一个多时辰,也没见一艘挂着宋洲旗帜的货船靠岸,占城商人们决定返回外街,在街上找一处茶馆边喝边等。

他们在半个月前打听到,有几艘宋洲商船已从大明泉州出发,不日将途径金兰港。

不知消息真假的他们,这半个月来吃住都在外街,就是想着等货物到港,统计完后,能第一时间交上尾款,拿到货物。

外街即外来商人居住的街道,在左手所划土地之中,因街道商业繁华,被百姓熟知,由此有了这个俗称。

路过处刑场时,占城商人们纷纷捂住口鼻,不敢直视那一具具被吊死的尸体。

处刑场中被绞死的人皆是沿海横行无忌的海盗头目,其中一具已经晾干的尸体,是附近海域如雷贯耳的‘周山会’大当家。

当初‘周山会’派人前来金兰港拜码头,左手就与‘周山会’的三当家龙彪讲明了宋洲规矩。

在见识到宋洲海军的强大战力后,‘周山会’也老实本分了一段时间。

可随着金兰港的商业繁荣,来往商船的逐渐增多,‘周山会’经不住利益的诱惑,开始打起了这些商船的主意。

经过两次劫船灭口,‘周山会’以为自己干的事神不知鬼不觉,却不想还是让左手听到了一些风声。

左手懒得与‘周山会’的人浪费口舌,在和李冉商议后,立刻下达了剿灭海盗的作战命令。

从那时起,海军新兵们除了日常擦甲板,干得最多的事就是开炮。

向海盗船开炮。

向海盗盘踞的小岛开炮。

抓获的海盗俘虏,经过审问,所有罪大恶极的头目不管有没有主动投降,全部被判绞刑。海盗喽啰依据自己罪行的轻重,被判时间长短不一的苦役。

这个时期,不能简单地认为那些往日里劫船谋财的人,才能算是海盗。有时候,看起来老实本分的渔民,遇到落单的商船也会干打家劫舍的买卖。大明沿海卫所的官兵,他们照样会做走私劫船的生意。

在处刑场公开绞死海盗,一方面是为了震慑一些外来人员的不良企图,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表明宋洲对打击海盗的坚决态度。

对于某些元老认为此举野蛮残忍,左手毫不在乎,公开执行绞刑以来,海域为之一肃,商人们对此是拍手称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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