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三章 披萨馆(1 / 2)

“老大,你们交换生到时候能在美国考博么?”赵孟华的小弟问。

“嗨,按道理说毕业都得回国,不过在美国直接考进名校机会大,到时候就找人呗,还不就是托关系的事。”赵孟华风轻云淡的说。

这种话题还是他比较喜欢的,兄弟们捎带着讨论那小谁买了一辆吉普在学校里开,那小谁挂了三科居然是因为去上高尔夫球课了,那小谁从来不住学校宿舍而是租一月一万二的酒店式公寓住……

说着说着大家又活跃了起来,这种纸醉金迷大家都是败家子的话题显然比路明非一人炫富的帆船横渡密歇根有吸引力,大家又环绕在赵公子周围。路明非不以为意,叼着根奶酪棒嚼啊嚼,笑容淡淡。

“老大威武!”小弟把手伸向赵孟华的手。

“你才知道我威武么?”赵孟华一愣,下意识的握住小弟的手摇了摇,“一年不见你小子怎么学会握手这套了?什么路数?”

“鬼才想跟男人握手……我是想看看你的表……”小弟抓过赵孟华的手腕,赵孟华手腕上是一块颇有分量的机械表,看上去挺厚重,最起码路明非觉得这玩意儿戴着纯属自己给自己找罪受......(穷狗的暴论,大家不要在意)

表圈流淌着金和蓝混合的淡淡的微光。牌子路明非看着眼熟......

“搞了块劳力士?”小弟啧啧赞叹。

“别给我砸了。”赵孟华摘下来递到小弟手里。

“哇噻,‘游艇名仕’!4016的机芯!老大,戴金表了!”同学里有的是识货的。

“金的,我老爹不喜欢钢玩意儿,他换了块百达翡丽,我就把他那块搞来了。”赵孟华有点得意,“手动上链,一天快慢也就两三秒。”

这种昂贵的男用装饰品还是颇为引人瞩目的,就连恺撒也常戴一块百达翡丽,偶尔也会换成真力时或者格拉苏蒂什么的。

兄弟们纷纷放下手里的披萨围过去看赵孟华的表,手表这种精密的小机械对于男生总有吸引力,每个男人天生都会喜欢充满机械感的玩意儿(最起码我就很喜欢),而且男生也总得有点什么地方吸引女生的注意。

对于女生来说,她们可以有大堆大堆的耳坠、项链、手镯戒指之类的饰物,每天换来换去都可以,但对于男生来说,大部分也就是戴个链子戴个手串,而手表就是很棒的道具,带一块好表的本质意义就像南太平洋群岛上的猴子会把野果放进腮帮子里,营造强硬有力的双颊以吸引母猴子的注意。

路明非没凑上去,他抓紧时间把刚上的披萨撕了一块到自己盘子里,早上他就没吃饭,而他平时又不喜欢吃零食,因此只能趁现在填饱自己的肚子。披萨这玩意儿不能老吃一种,容易腻。

他也不认为一块每天快慢两三秒的东西有什么好吹的,手机自动校准比这玩意儿好用的多。话说有一次马斯克在接受采访时,主持人问,你没有戴表吗?马斯克说,并没,随后却这样说,但我之前有一块表。主持人又问,以后为什么没戴了。马斯克回答说,因为手机可以告诉我现在几点了。

路明非自我感觉已经和马斯克一个境界了......

“你吃不吃?”他还顺便问了问陈雯雯,社长大人还是没动,就跟石头似的,在那里呆呆的坐着。此刻那些人距离他都很远,距离他最近的人反而是陈雯雯,近在眼前远在天边。陈雯雯连个眼角的余光都没给他,只是一直发短信,没完没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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