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奴婢(2 / 2)

“母亲不喜欢太跳脱的人,但也不喜欢太木讷的人。警惕有野心的人,但也瞧不起那些懦弱无能的人。”李显缓缓的说着自己这么多年跟母亲斗争的心得,“龟缩的事,我们两个来做就行了,孩子们还小,我们反正也给不了她们什么,就不如给她们自由吧。”

“我写信给京中,说三娘到了婚配年纪,就是试探。若母亲不许,我们就什么都不做。可她许了,还顺便给了孩子们册封……哪怕没有典礼,但只要有了诏书,就名正言顺。”李显拍了拍韦氏的肩膀,“放心吧,她暂时不会杀掉我们一家的。”

“若咱们死了,她又拿什么来制衡武家?”

“母亲,从来不信任任何人。”

韦氏被李显安慰着,心情逐渐平复了下来。

想到前途未卜的命运,她自我的安慰的说道,“算了,就让她们疯跑吧。想当年我这个年纪,整日都被拘在家里学规矩,那会儿就觉得,就算做个乡野丫头,也比当个名门千金要快活呢。”

***

乡野丫头真的比名门千金快活?

李裹儿不信。

她现在就在跟村里头的小丫头们说话。

王勃的教学非常大手笔,为了让李裹儿真正的了解百姓是怎么过的,直接伪造了个假身份。

因为有县令的帮忙,直接从户籍那里捏的,各项凭证齐全,比真的还真,所以很快就在乡下买了一百二十亩地,高价买了村中最好的房子,在这里安置下来。

反正她们现在对外的身份,就是一个在房县当教书先生的老头,带着儿子孙女“荣归故里”。因为老头还在县中教书,儿子在给人帮佣,所以每在乡下住两三天之后,就会回城里数日,等东家放假再回来。

实际上的行程,则是李裹儿在宫里被疯狂逼着学习以及写作业,到乡间这几天则是放松,观察。

李裹儿觉得自己脑子肯定坏掉了,因为学习太过痛苦,到乡下可以“玩”,所以她在度过最初的不适应之后,开始有点爱上了在乡下乱窜的日子。

但也就是这些乱窜,让她发现了乡下很多不对劲儿的地方。

最明显以及最重要的,就是田地。

李裹儿最近被恶补,知道唐律上规定,诸丁男给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其中男年十八以上,亦依丁男给。老男、疾笃、废疾、寡妻妾各给口分田三十亩。先有永业者通充口分之数。诸黄、小、中男女及老男、疾笃、寡妻妾当户者,各给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三十亩。

按照律法,永业田和口分田都是不能买卖的。永业田是农民的私产,可以继承,但不能买卖。口分田则是在农民过世后,收回国家,重新分配。

李裹儿起初是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麻烦,这块儿让那家人一直继承了不就可以了?为什么收来收去,分来分去,但是在王勃的解释后才明白,此举是为了让国家来控制田地,尽可能的保证在人口变化的情况下,人人有田种。

然而实际情况,却完全不像是书上写的那样,或者说,简直是背道而驰。

例如现在跟她说话的这个女孩儿,就是她们买地的那家的小女儿。

她家因为贫苦,欠了官府好几年的赋税。之前都是由里长垫付,但因为拖欠但实在太多,这会儿又遇到王勃这种“富户”来买地,于是干脆就把地卖了,拿了钱还债,然后一家非常光棍的投到了王勃门下,成为了“家奴”。

李裹儿原本不觉得这个有什么,她生来就是有奴婢伺候的,想做她奴婢的人多的是,这家巴结她,只能说明他们眼光不错。

但等王勃给她补习了相关律法之后,她就觉得整个抓狂了起来。

因为她们落户的这件事,每一条都写着违法!

首先,他们落户,村里就应该给他们分地,而不是让她们自己买地。

其次,她们买地是别人家的永业田和口分田,永业田也就罢了,口分田是要上交给国家的,怎么能私自买卖?

最后,这家人原本是需要缴税的,但是在卖地时做了户口移出,那么从大唐的户籍上来看,他们就是集体死亡了。

对于王勃这种富户来说,家里多了一群性价比很高的奴婢,而对大唐来说,却少了一户缴税的人家。

这无疑是从国库里偷钱!

相比之下,这家的田亩跟丁户数对不上,就根本不是个问题了。

自由民变奴婢,在李裹儿看来是不可理喻的,所以她这会儿正在跟陪她玩的小女孩儿科普这件事,“你知不知道这样,你们家以后再也不能科举做官了?身份会收受到歧视。”

“做官?”小女孩儿不知道科举是什么东西,做官却是懂得的。她的一双眼睛睁的大大的,一副你疯了的样子。

华英英在旁边听到这话,也忍不住噗嗤笑了起来,她迎着李裹儿羞恼的目光解释道,“小娘子,她们家祖孙三代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怎么可能做官啊。”

“是啊是啊。”小女孩儿点头。

“你没有觉得,给人做奴婢不好嘛?”李裹儿感觉到头痛,“主家想打你就打你,想骂你就骂你,没有半点自由。”

“可我们不做奴婢,人家也是想打我们就打我们,想骂我们就骂我们。”小女孩儿很真诚的看着李裹儿,“做不做奴婢都一样,但做奴婢能吃饱饭,这么看做奴婢当然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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